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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流程指引

来源: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     发布时间:2022-03-18

1. 第一步:(受理)请到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B10区社会民生综合窗口办理办件资料预审。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法定形式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发出《补正通知书》 或5日内打印《项目办理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待补正全部内容后再行报送受理。

2. 第二步:(审核)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请积极配合。根据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签字认可后移交处室负责人审定。

3. 第三步:(审批)按照核实同意意见进行制发《许可证》或《批复》后,并加盖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公章统一发放。

4. 第四步:(办结)不予许可的事项,网上发出电子《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系统即时通知申报单位。准予许可的事项,系统即时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持纸质申报材料到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B10区社会民生综合窗口领取《许可证》原件。

5. 第五步:(送达)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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