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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关于鄂州临空经济区星级酒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临空水保许可〔2023〕3号)

来源: 区社会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16

鄂州临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州临空经济区星级酒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鄂州临空经济区五星级酒店项目位于临空经济区吴楚大道以北、孙权二路以东,体育西路以西。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容面积35351m2,总建筑面积5505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351m2,地下室面积19700m2,共有客房341间,配有三个餐厅、行政酒廊、大堂吧、会议室、空中健身房、无边泳池等。项目共包括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以及安防工程等组成。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9hm2,其中永久占地4.55hm2(净用地2.38hm2,代征地2.17hm2),临时占地0.54hm2(项目红线外)。占地类型为荒地、其他林地、坑塘水面和交通运输用地。

  本项目总挖方13.11万m3,总填方3.48万m3,借方2.71万m3,余方12.34万m3。根据项目土石方综合调运说明,余方外运至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花马湖西侧产业园综合利用,填方则来源于燕矶安置小区的多余土方。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2686.95万元。本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计划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09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86.4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9.47万元,植物措施672.40万元,临时措施19.98万元,独立费用71.36万元,预备费5.5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63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及方法。

  (八)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的规定,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7.6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半年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做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此复。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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