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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

来源: 区财政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3-12-13
  (一)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对2022、2023年实际种植稻谷、小麦的生产者给予补贴。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根据核定的补贴面积、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程序、统一补贴时间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生产者。

  (二)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新型经营主体和组织的流转土地来源于确权确地的农户的,农户不得申报补贴;流转土地来源于村组非承包地、农场耕地的,村集体组织、农场不得申报补贴。流转土地合同(协议)明确谁享受种粮补贴的,按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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