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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分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     发布时间:2021-01-15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规范执法,全面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1.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在建设项目和日常现场监察执法工作中,能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责任制,根据我排污企业现状和我局执法人员的情况,实施区域管理,将排污企业按区域管理责任到人。按照规定的频次、重点污染源监察、时间节点依法开展监察工作,坚持现场监察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有台账,现场生产、排污情况描述清楚,日常监督监察记录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 

  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在日常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中对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1起立案查处15起罚款金额100余万元所有案卷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基本合法、裁量适当;未发现错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现阶段案件全部执行到位。一是各类文书制作标准规范,做到全面完整,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或对拒签情况予以记载,确保证据合法有效。二是处罚合法性上,做到了处罚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三是处罚程序合法规范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取陈述申辦、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四是依法提出处罚建议时严格按照违法事实,对照法律条款,公正裁量。五是案卷归档规范,做到一案一卷及时归档,卷内材料按顺序排列。 

  3.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情况20201月至今,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诉求案件35件,其中12345直接举报40件,网上信访及转办15件。一直以来,我局对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信访投诉十分重视,及时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处理率、回复率均为100%。 

(二)提高认识,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力度

  1.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源头控制,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除尘改造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对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重点企业加强管理。年,我区对建材、铸造行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要求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水泥企业和涉锅炉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对辖区内钢铁、建材、锅炉使用企业、工业企业堆场等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无组织排放整治清单,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工业企业物料运输、装饰、储存、转运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管理建立并落实了四级联防联控秸秆禁烧责任制,加强秸秆、杂草、垃圾露天禁烧工作的巡查、督办,对发现黑斑的乡镇将进行了通报批评。严控道路、建筑工地扬尘,并启用无人机对机场区域开展空中巡查,发现问题企业及时进行查处,全区所有加油站安装了油气加收装置。 

  2.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了全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治理无望的排污企业依法取缔。加大花马湖的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向国家申报环保项目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花马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日前已通过专家评审。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河湖治理管护整体推进和长江大保护重点突破,巩固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开展长江沿岸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关改搬”距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沙站、码头等企业。长江燕矶断面水质执行Ⅱ类标准,各项监测指标已达到Ⅱ类标准,水质与去年同期有所好转。燕矶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落实河湖长制,对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取缔非法排污入河口,对非法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取缔。并积极组织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目前正在逐步实施中。 

  3.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整治,围绕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未开发利用土地负面清单,重点掌握废弃工矿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摸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建立了动态管理体系,布设土壤监测点位,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基本形成,持续按照市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战役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开展工作,对已定点的固体废物,均已迅速组织力量对固体废物进行清理转运并规范处置,目前已全部清理完 

(三)全力以赴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

      根据《鄂州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临空经济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的工作安排,临空分局积极行动,制定具体工作及推进方案,截止到目前已完成情况有:一是已开展了企业非法排污整治专项战役,对发现存在问题的9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重点对建材行业污染问题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55家,目前已按要求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在市局及管委会的支持下拨付专项资金对临空经济区长江159个入河排污口点位复查复核及检测,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三是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新庙镇港桥线等存在砂石堆场未完全覆盖情况,235省道,中社,周前墩等地有建筑垃圾堆放现象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联合辖区四个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已立案查处两起。四是开展了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已安排专项资金对辖区内181个点位水质进行取样监测,该项工作正在推进实施中。 

  二、存在问题 

  (一)亟待建立问题整改机制。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和污染防治攻坚立整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涉及少数部门未出台政策措施,未编制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部分单位仍未落实“周调度、月汇总”制度,导致我区上报的信息、内容存在缺失。  

  (二)缺少成熟联合执法模式。环保目前执法主要是环保部门牵头,缺少部门联合执法的成熟经验,执法效果不突出。存在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现象,缺乏联动性、系统性。 

  (三)环保责任有待深入落实。系统化、常态化的生态损害责任追究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时还存在进度滞后、标准不高等问题;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执行主体不清问题,环保工作整体合力一定程度上没有真正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坚持中央和省两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针对我区进展情况和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督察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加大工业园区、建材沿江化工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力度,重拳打击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基层执法标准化建设及人员培训,推动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应用,不断提升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执法检查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摸底调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和垃圾分类处置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开展移动放射源安全大检查和重点企业辐射事故隐患检查。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继续开展化工等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隐患检查,提高应急预案备案率,坚决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做好舆情监控和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及时化解环境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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