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 |
进入单位工作多久应该给职工缴存公积金?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鄂州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上一年度鄂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工资总额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怎么确定的?
答: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公积金缴存基数多久调整一次?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1年不变,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如何查询?
1、缴存职工可注册鄂州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端、公积金驿站(智能自助服务终端)、“全国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等服务渠道自助查询;
2、缴存职工拨打12329客户服务热线语音自助查询;
3、缴存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