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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8-09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临空经济区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

 

 

  临空经济区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2020年6月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12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底,脱贫攻坚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在保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保障政策

  (一)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规划引导、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引导6类重点对象及边缘户危房应改尽改。坚持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促进其积极、主动改造。

  (二)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整合扶贫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建设面积,量力而行确定改造方式,避免因建房返贫。

  (三)坚持公开公平、严格管理的原则。严格政策把关,规范审批程序,做到符合政策的应改尽改,不符合政策的一户不进。

  三、工作目标

  完成动态检测发现的6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6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户,边缘户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户。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辖区住房。各乡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结合农村危险房屋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农村危险房屋进行梳理,重点关注6类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发现一户整改一户。

  (二)严格建设管理。要严格控制改造面积。积极引导6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先期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新建住房先打牢基础,待脱贫后需改善居住条件的再向上加层或向两侧扩建。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按1-2人户建筑面积为40-60㎡,3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附属设施不计入建设面积。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区城建局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危改房质量和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乡镇、村要与危改对象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危改户要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对改造面积控制、基本功能完善、质量安全保证等承诺约定。要做到住房建设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通风良好,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严禁出现超大面积、豪华装修,防止贫困户因建房攀比增加经济负担。

  (三)严格检查验收。严格落实《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采取平时检查与工作节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各乡镇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和全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要求,检查验收所有危房改造农户。坚决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验收要重点对房屋面积、质量安全和基本功能完善等方面进行把关,验收时未履行承诺按协议改造的,暂停发放补助资金。

  (四)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17〕29号),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或直达签订统建协议的施工单位,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危房改造分C级危房改造和D级危房改造两种,C级危房改造每户补助累计不超过20000元;D级危房改造每户累计不超过40000元。若实际改造金额未达到补助标准上限,按实际金额补助。

  (五)严格档案和信息录入管理。各乡镇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确保每个乡镇有专人负责。要按照《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开展一户一档资料整理,确保农户申请、评议公示和审核审批等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溯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继续落实,“区级统筹,镇街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对辖区内房屋进行动态监控,每月报送辖区内发现的6类重点对象居住危房的情况,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随时报告。

  (二)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

  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将政策落实贯穿于危房改造工作始终,用政策规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请程序、建设方式、工作要求等基本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区城建局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在各村村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并迅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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