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审批<胡桥大道(武鄂高速~燕花路)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胡桥大道(武鄂高速~燕花路)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位于鄂州市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区域内,西起武鄂高速鄂东收费站(不含收费站),东至燕花路(桩号为HK3+082.4)。路线设计全长2943.5km,道路红线宽度50m,设计车速为60km/h,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涉铁工程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9.14hm²,其中永久占地17.73hm²,临时占地11.41hm²。项目总挖方60.32万m3,总填方86.73万m3,借方46.94万m3,余方20.53万m3。项目总投资51142.8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8021.79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7月开工,计划于2029年6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14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990.2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783.86万元,植物措施770.20万元,监测措施20.61万元,临时措施302.00万元,独立费用49.39万元,基本预备费20.4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3.71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及方法。
(八)根据《湖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的规定,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3.71万元(¥:437067)。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半年向我局报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做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此复。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社会事务)
2026年9月1日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