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们做得很好!”2020年3月18日,从手机上看到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用地通过自然资源部会审的消息时,市政府一位分管领导这样回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汤国斌。此时,距离国家民航局批复机场选址已近4年,距离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同意“新建鄂州民用机场”已有两年多。
作为机场工程最后一项国家层面手续,鄂州花湖机场土地手续报批所需要件多,审批层次高,流程时间长。选址获批,项目核准,紧接着的首要难题是建设用地如何保障,这对于地域面积小、可供开发空间有限的鄂州而言尤为突出。可以说,机场核心区11.89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是千方百计“挤”出来的,凝结着幕后工作人员的辛劳、智慧和毅力。
抢抓国家土地规划调整契机
自2015年11月起,我市便提前启动货运枢纽项目场址勘探、土地测量、预审及招投标工作。
机场选址2016年4月获国家民航局批复后,开建筹备即刻提上日程。一方面,要尽早拿到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批复;另一方面,要尽快将机场建设核心区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出来。
根据国家对机场选址的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将在12至16平方公里间。“当时将近90%的面积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如果不及时调出来,下一步的国家层面报批会遇到障碍。”汤国斌说。
正焦头烂额时,恰逢政策契机。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满10年,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整,2016年部署,2017年完善。接到任务,省、市、区三级有关部门马上着力推动。
当年7月,鄂州市、鄂城区派出精兵强将,进现场勘探国土现状。历经3个多月,有了初步勘定面积——14.316平方公里。“这个数据一出来,征迁补偿和占补平衡就有了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负责人说,由于工期紧,省级核减指标需等国家批复为依据,市级统筹调整又千头万绪,承担万余亩基本农田调整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据了解,在确保土地利用总规永久基本农田主要控制指标“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前提下,鄂城区、梁子湖区为机场建设调规的基本农田,相当于全市过去10年为重大项目调规的总和。
先行用地和正式用地同步报批
按计划,2017年12月20日,机场项目8大配套工程将集中破土动工。为了实现“早建成、早投运、早见效”的目标,原国土资源部门可谓“穷尽办法不放弃”。
机场项目开工建设迫不及待,可建设用地批复尚差最后环节。怎么办?“我们建议采取先行用地申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廖伟科长说,这是权宜之计,资料、流程都相对精简,可保证关键节点、影响工期的项目提前动工。
经耐心做工作,多家业主单位从起初不理解到积极配合,为依法开工提供了保障。
“赶在开建前,为机场配套的变电站不仅解决了用地问题,还拿到了土地证,这在同类项目中是罕见的。”国家电网鄂州公司负责人表示。
2018年11月6日,机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获自然资源部批复。2019年7月5日,自然资源部批准机场工程先行用地可开工建设。与此同步,正式建设用地早已在申报中。
“我们坚持按规办事,一路顶着压力走来!现在回看虽然艰辛,但没有走弯路。”2021年1月,祝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回忆当时全局上下跑审批时的情景仍不禁唏嘘:往武汉、北京跑是家常便饭,而且省、市领导还在关键时刻助推。
疫情防控吃紧时“仍绷着弦”
2020年1月15日一大早,汤国斌带着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处副主任王剑飞等一行5人,走进自然资源部调查监测司。
原来,机场工程正式建设用地经省政府上报后,其中土地现状调查数据与201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入库数据不一致,约880亩土地情况急需补证说明。
头天下午接到通知,晚上就乘火车赶往北京。王剑飞将带来的高清图与数据库的图一叠,发现确有121处冲突,于是当场给出专业解释:
一是全国土地调查卫星影像精度是1∶10000,而今现状调查是1∶500,相当于用了放大镜,更精准;二是数据库的像素分辨率在5至10米间,大范围内有些地块如水坑、坟地被“综合”了,也被认可为耕地,现状调查相对更精细;三是花马湖水汊多,1998年、2016年两次特大洪水后,经退田还湖、退垸行洪,水田变水面,地类发生很大变化。
5人一返回,即开始加班写补证资料,原定2月中旬上交。“但新冠疫情紧接着暴发,稍晚一点肯定动不了身,一度还担心被感染。”汤国斌至今心有余悸。全局上下在参与防疫的同时,也不忘推进建设用地申报工作,每一步都掐着时间,时刻绷着弦,“如果在任一环节耽误,就可能错失这一轮报批机遇。”
特殊情况下,部里要求省厅进行前置审查,采取更精细的现场视频连线核实。但限于防疫管控,想了许多办法都走不通,最后是施工单位将无人机拍摄的施工现场前后影像对比拿了出来,得到认可。
由于高分辨率影像存储数据量大,线上无法传送,市局人员只好准备几个U盘分别拷贝,然后和省厅人员在高速公路交界的龚家岭收费站进行交接。
2020年4月1日,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用地获国务院批准,这意味着“破土”难题彻底扫清障碍。
鄂州花湖机场重要申报获批日历
2015年10月9日,省政府收到《广州军区空军对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机场选址的初步意见》,鄂州燕矶等三个预选场址获“原则同意”。
2016年4月6日,国家民航局正式发文批复《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机场选址报告》,认为燕矶场址相对条件最优,同意将燕矶场址作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的推荐场址。
2017年6月22日,中部战区空军参谋部与省政府签订《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协议》,原则同意在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东南新建民用机场。
2018年2月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同意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
2018年11月6日,自然资源部批复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
2019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9年7月5日,自然资源部批复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先行用地。
2020年4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正式下达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由前期先行用地转入正式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