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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纪律“十严禁”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4

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临空经济区换届办
2021年6月14日

附件1:

换届工作十大“关键词”
一、“十严禁”纪律规定: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
二、“五个责任主体”: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监督责任;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三个讲清楚”:把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把换届政策和要求讲清楚,把纪律规矩讲清楚。
四、“三个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五、“四个在前”:风险隐患排查在前、研判在前、预案在前、处置在前。
六、严肃换届纪律“四必谈”:本级四大家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七、换届政策纪律“四必学”: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人员必学,换届考察组成员必学,人大、政协和纪委监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人员必学,“两代表一委员”必学。
八、警示教育专题片“四必看”: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两代表一委员”必看。
九、“凡提四必”:换届提名人选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必查”。
十、统筹好换届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做到“四不”: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劲头不减、发展不慢。


附件2: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检监察工委、区组织人事局将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有关问题和线索,现将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电话:027-60670099;
区组织人事局举报电话:0711-12380-5,130927-12380;
信件举报: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镇洪山路128号 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四楼 区组织人事局,邮编:43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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