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民生,增强工作透明度,我村组织评议小组对因病(因灾)拟救助初选对象户人进行了民主评议,同意将姜美花确定为救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欢迎监督,监督电话:13908680315
新庙镇沙塘村委会
2024年3月14日
序号 |
村民小组 |
姓名 |
家庭人口 |
困难原因 |
1 |
3组 |
姜美花 |
3 |
因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