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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庙镇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庙办发〔2023〕20号

来源: 新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28

  各村、各相关部门:

  现将《新庙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626 

    

    

  新庙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责任,构建农村公路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和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一路一长”的要求,根据区、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创建“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为全镇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格局,推进路长工作常态化开展,实现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通过推动“路长制”的有效落实,不断巩固“四好农村路”发展成果,使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进一步改善、交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让群众出行更加安全畅通、路域环境更加和谐宜居。 

  三、组织体系 

  (一)镇级层面 

  成立新庙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研究制定工作制度和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村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村镇社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镇级路长由镇长担任,副路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镇村镇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二)村级层面 

  各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各村清洁乡村保洁人员为辖区农村公路专管员。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职责 

  1.镇级路长职责:镇级路长是本辖区农村公路县、乡道管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副路长协助路长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负责培训、管理、考核农村公路养护员,负责信息报送。 

  2.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养护、路域环境卫生,及时制止辖区内农村公路范围内乱修乱建、乱堆乱放、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保障路产路权不被侵占。   

  (二)村级专管员职责 

  专管员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路域环境卫生及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 

  (三)有关部门职责 

  1.镇村镇社会服务中心:承担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指导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农村公路相关事宜,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农村公路有关情况;根据农村公路平台数据库里的信息,分级设置路长,责任到人。 

  2.镇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公路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保障能力,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3.新庙派出所:负责加强涉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4.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道路路面环境、渣土管理。 

  5.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未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从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6.镇农业农村办: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负责做好农村公路沿线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沿线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整治。 

  7.镇应急管理办: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各级路长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普法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法律法规“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农村集市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养路的意识。 

  (二)认真做好协调保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 

  各级路长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认真受理群众信访,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严肃查处非法设置路障、阻挠施工等行为,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要依法从严打击,为农村公路项目工程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路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经费,细化职能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确保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落地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建设智慧路长制。将路长制网格化,纳入监管平台,负责信息收集,处理,实现闭环管理,对主要路口设置监控,纳入监管系统,清除渣土车进村、重载车毁路等现象。二是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社会全员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我镇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 

  (三)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统一制作路长制公示牌,公示牌标明公路概况、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镇党委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各村、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结账,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五)保障资金,良好运转 

  路长办公室和乡村道路专管员的工作经费、人员工资(补贴)等纳入镇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乡村道路管护巡查、人员工资、各类保险、日常运行经费足额到位。 

    

  附件:1.新庙镇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新庙镇总路长、副路长、村级路长名单 

附件1:[2023]20号:关于印发《新庙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3-06-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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