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4日开始,用60天左右时间,对新庙镇及所辖12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新庙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7月4日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