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英山社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3〕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庙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负责新庙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普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组成成员
组 长:漆 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夏清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赵纪刚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杨喜华 镇经贸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秦 江 镇财政所主任
熊学林 镇综治办主任
汪小兵 镇信访办主任
肖梦姚 镇卫健办主任、经贸服务中心干部
万文博 镇经贸服务中心干部
向 辉 镇经贸服务中心干部
谈学敬 茅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熊 兵 将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汪志超 英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孙冬云 英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新胜 文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江明智 水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江晓峰 沙塘村负责人
徐金元 鸭畈村党支部书记
周天津 马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涛 杨岭村党支部书记
李 雄 茨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 刚 池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经贸服务中心,由杨喜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环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化,职务继任者自动接任领导小组相应职位;如因其他原因需调整成员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上述调整不再另行发文。本次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新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