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庙办发〔2023〕31号
新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庙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庙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余安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方 钢 镇人大主席
夏清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赵纪刚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秦 江 镇财政所主任
黄 金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翟 凯 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余 剑 镇民政办主任
熊凤鸣 镇财政所干部
谈学敬 茅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熊 兵 将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汪志超 英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新胜 文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江明智 水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江晓峰 沙塘村负责人
艾 伟 鸭畈村党支部书记
周天津 马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 涛 杨岭村党支部书记
李 雄 茨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 刚 池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财政所,由秦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新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