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英山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庙镇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漆 锟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方 钢 镇人大主席
夏清霜 镇党委副书记
余云红 镇党委委员
成 员: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镇党政办、纪委办、组织办、乡村振兴办、农业农村办、村镇社会服务中心、财政所、经贸服务中心、招商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振兴办,由镇乡村振兴办主任翟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新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