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新庙镇莲花新城安置房分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
新庙镇莲花新城安置房分配工作方案
根据临空经济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空经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企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鄂州临空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拆迁及安置房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分配方案公开、房源信息公开、安置对象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安置房分配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安置房分配以签约时间顺序依次点选安置房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安置房分配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必须遵守规定工作程序,做到有据可依、程序正当、合法合规。
二、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新庙镇英山村东洋澜湖湿地公园项目(丁家湾31户安置面积4677.71㎡、程家下湾14户1703.12㎡,合计45户6380.72㎡)建设房屋被征收户。
三、安置地点
安置地点为莲花新城。
四、房源信息
莲花新城安置房源共计3栋40套,总建筑面积约4604.57㎡。其中,89.26㎡户型3套、92.63㎡户型1套、92.75㎡户型6套、119.36㎡户型15套、125.44㎡户型9套、128.05㎡户型6套。上述户型面积,具体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
五、安置房结算
根据鄂州临空办发〔2020〕4号文件及拆迁协议规定,点房安置面积未达到协议约定安置面积的,据实核算退还不足面积的补偿费。点房面积超出协议安置面积,按项目征收补偿政策标准和拆迁协议中条款约定结算,原则上每户不突破30㎡。
六、点房原则和方式
(一)点房原则
1.实行“先签约先点房”原则,兑现政府拆迁承诺,如有特殊情况的,需经镇党委会研究审议。
2.实行“分类分档,楼层差价”原则。
3.实行“立足现状、套数限量、面积就近”安置原则。
4.实行应选必选的原则,签字确认需求户型的安置户,在房源确认后必须点房。
5.无故拒不参与本次分配、放弃本次分配及户籍审核未整改的安置户,将取消本次分房资格,并从分房次月起停止发放临时过渡费。
(二)点房方式
按照签约时间先后进行排序点房,如出现签约时间相同户,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七、点房流程
1.点房对象凭点房顺序号码牌在现场签到登记,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号选房。错过叫号的对象户,如要补选,可在当日批次点完后补点。当日未点视为放弃本次分配,并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费。
2.分房对象在选定房屋后,在房屋登记处登记点房结果,签署点房确认单后领取房号卡。
3.分房对象凭点房确认单、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庙镇财政所办理房款资金结算手续。
4.分房对象凭点房确认单、财政部门房款结算单到物业公司领取房屋钥匙,并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村及涉及相关拆迁项目指挥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安置房分配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安置房房屋分配工作。项目指挥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户安置户型征求意见工作,并及时上报至新庙镇城乡建设办(拆迁安置)。
(二)加强宣传,规范操作。此次安置房房屋按照先签约先点房、分类分档、楼层差价、面积就近、应选尽选的原则分配,全体工作人员要熟悉方案、掌握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要动员安置对象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扰乱分房秩序。要按照相应工作流程,做到坚持原则、严格规范,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地把安置房房屋分配到安置对象。
(三)严明纪律、平稳推进。要做好安置对象政策层面解释工作和思想层面的疏导工作,争取安置对象的参与、理解、支持,及时妥善处理分房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凡参与分房的工作人员在分房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不得接受安置对象的吃请和礼品礼金,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九、附则
1.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由新庙镇城乡建设办(拆迁安置)负责解释。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