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一: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
享受条件:自申报认定次月起按照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每季度申报一次。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在初次核定之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符合条件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其他符合条件人员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申报材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
3.退役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以社保系统核查为准。
申请渠道: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报。
业务办理及政策咨询:
燕矶镇便民服务中心0711-2713588
政策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自申报认定次月起按照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每季度申报一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渠道: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报。
业务办理及政策咨询:
燕矶镇便民服务中心0711-2713588
政策三: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对象:具有鄂州市户籍、已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及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4050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自申报认定次月起按照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或2寸彩照3张;
3.本人社保卡(激活银行卡功能)复印件。
申请渠道: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报。
业务办理及政策咨询:
燕矶镇便民服务中心0711-2713588
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享受对象:有组织跨省、跨县务工的脱贫人口。
享受条件:按规定对有组织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有组织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过渡期内只能享受一次。
申报材料:
1.《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
2.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花名册;
3.组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政府部门备案。
申请渠道: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
业务办理及政策咨询:
燕矶镇便民服务中心0711-2713588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