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车湖村村民
来电时间:2025.07.09
主要诉求:咨询姑姑领养侄儿的相关手续
答复时间:2025.07.10
答复意见: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收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收养人有无子女证明(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 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或收养评估报告) 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报告) 2、送养人: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被收养人的户口复印件被收养人的户口复印件 计划生育协议书(与县或县级市、区计生部门签订) 收养人与送养人、被收养人亲属关系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或经公证部门公证)注:送养人与被收养人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户口反映不出关系,必须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或进行公证。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