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矶征告〔2025〕001号
为依法推进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镇燕矶中学改建项目(征收范围:东至燕矶老街、西至燕矶安置二期小区、南至康宏小区、北至燕矶供销社)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征收范围内权属不明的建筑物及地面附属物进行公告如下:
经调查,以下建、构筑物及地面附属物权属尚未明确,具体信息如下:
驳岸:26.47㎥、菜架:12.5㎡、特大风景树(规格直径600㎜):3棵、大风景树:1棵、中风景树:2棵、小杂树:20棵、24围墙:56.07㎡、鱼塘:0.67亩,以上建、构筑物及地面附属物目前空置状态。
按照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补偿价值为:
驳岸:5294元、菜架:250元、特大风景树(规格直径600):8400元、大风景树:300元、中风景树:300元、小杂树:200元、24围墙:13456.80元、鱼塘:1407元,合计价值为29607.8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我机关已将以上建、构筑物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款项提存至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村村民委员会,待确认权属后,由燕矶村村民委员会支付给地面附属物权属人。权属确认期满后,对现场阻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理。
权属确认流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1.申报主体:主张上述地面附属物所有权、使用权或其他权益的单位或个人;
2.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
3.申报材料:
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审批文件等);
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其他权属证据(如买卖合同、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及其它证明文件等);
4.申报方式:
现场提交: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燕矶指挥部(地址: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镇洪山路128号);
邮寄提交:收件地址同上(以邮戳时间为准);
电子提交:邮箱343057159@qq.com(需扫描原件并附联系方式)。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或建筑物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燕矶指挥部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单位: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燕矶指挥部 联系人:李鹏凯
电 话:0711-271220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通过以下方式发布:
1.现场张贴:被征收附属物现场、燕矶村公示栏、燕矶街中心社区居委会公示栏;
2.网络公示:临空经济区门户网站(网址:hhtp://lkjjq.ezhou.gov.cn)。
特此公告。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燕矶指挥部
2025年5月8日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