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部门:
《燕矶镇“以钱养事”和返聘人员考核办法》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燕矶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燕矶镇“以钱养事”和返聘人员
考 核 办 法
为了加强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强化担当作为,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坚决防止“宽松软”问题,把从严管理监督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按照上级部门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以钱养事”和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和继续聘用的依据。
一、考核对象
省管“以钱养事”人员、区管“以钱养事”人员、参照“以钱养事”人员、公益岗位人员、网格员、返聘人员。
二、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半年一次(六月上中旬和十二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采取百分制)
1.集中考核占40%:
参加人员:镇全体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书记。
2.工作成效考核占30%:
各部门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德、能、勤、绩、廉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报组织办备案),并根据考核细则折算出分数。
3.党委考核占30%:
党委成员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进行综合评价。
4.加分项:
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加10分、获得省级奖励加5分、获得市级奖励加3分、获得区级奖励加2分。
5.扣分项:
由党政办统计考勤,迟到一次、早退一次均扣2分、旷工一天扣10分;纪委查岗缺勤一次(没有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会议均扣5分;正常程序请假的,工资发放由财务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执行。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数在90分(优秀)以上发放全额工资;75-89分(合格)的发放85%的工资;60-74分(基本合格)的发放75%的工资,连续两次60-74分(基本合格)的予以辞退;60分(不合格)以下直接辞退。
五、考核资料由组织办和人社中心联合准备,分数由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共同核算。
六、此考核办法由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具体解释,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