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晓、吕少华、吴聪聪代表:
你们于在杨叶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 20250418001号“关于在杨叶村建设幸福食堂的建议” 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杨叶村已完成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含“四室一厨”其中的厨房,就是可以满足为老年人提供简单助餐的场所。
鉴于你村所在杨叶集镇,人员密集,且如果老年人助餐需求很大,是可以在该中心周边设立场地更大的食堂——幸福食堂。村级日间照料中心配备的幸福食堂,其可以发展对外服务,但要以服务老年人助餐为主导思想。老年人助餐原则上是低价惠及老年人,为老年人就餐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80 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不低于 40%,70 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不低于 30%,65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不低于 20%),日均服务老年人不低于 50 人次以上,其主要盈利资金来源于老年人助餐补助,其补贴标准为:按照智慧养老平台监管统计的老年人实际就餐人次给予3元 /次伙食补贴,原则上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家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
根据《鄂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实施细则》(鄂州民政文〔2021〕89 号)相关规定,结合你村实际情况,建设一个标准的幸福食堂,是惠及杨叶集镇周边老年人的好事。建议一是要慎重合理地选址好幸福食堂建设场地,原则上不能离日间照料中心太远,如是在村级聘请第三方运行的情况下,遴选运营方时,要对其诚信与助老情怀上予以把关;二是在食堂建设初期,要结合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对食堂达标建设的要求,予以达标改建;三是食堂建设没有项目资金,村级可以通过议事协商,多方集聚力量予以筹措。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紧盯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努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恳请各位代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镇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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