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镇要求,选聘一批“政治素养好,法纪观念好,才艺素质好,工作态度好”的人员从事幼教事业。确保我镇新开办的公办幼儿园今年秋季顺利开园,更好地促进我镇幼教事业长足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杨叶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海华
副组长:万良艳 熊明杰
成 员:马作俊 郭立宝 沈珊珊 李文龙
徐 进 苏云华 江国平
三、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定数、按岗定责的原则;
2.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必须服从镇内公办幼儿园的人事调动安排;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五、资格条件
(一)专任教师
1.幼儿师范毕业生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幼儿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保育员
1.高中或者中专学历;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
3.善用普通话交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幼儿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炊事员
1.两年以上幼儿餐点制作工作经验,或有餐饮业从业两年以上经验(持有厨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优先);
2.有责任心、良好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严格按照标准操作;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观,有师德、有爱心、品行端正;
4.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保安员
本次招聘的保安由幼儿园负责人在教育原招聘的保安公司中按职数加派人员。
1、热爱幼教事业,首岗年龄55岁以下,具备从事保安工作的身体素质,爱岗敬业,仪表端庄,工作责任心强,有上进心。
2、具有保安工作经验。
3、具有部队当兵经验者优先。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观,有师德、有爱心、责任心。
六、招聘方法
1.报名,现场审核(7月5日-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杨叶镇中心学校二楼报名,联系人:江国平,电话:0711-2731100):
①个人简历打印稿;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③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其他证书、获奖证书等);
④镇级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体质健康监测表;
⑤由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专任教师笔试(7月12日)(占70%分值)
3.专任教师面试(7月16日)(占30%分值)
(1)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以内,内容包括姓名、毕业院校、工作或实习经历。
(2)才艺展示:①自选舞蹈,进行5分钟以内的展示(舞蹈音乐、服装及其他等材料自备)。
②儿童歌曲演唱,曲目可自己准备。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教职工应身体健康,能适应各个岗位的工作。凡患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报名,健康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八、招聘教职工待遇
教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五险”组成。其中:
(1)专任教师首年月工资暂定在2300元(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500元,绩效工资300元,工龄工资按30元/年递增;另“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标准执行);
(2)保育员、炊事员首年月工资暂定2100元(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300元,绩效工资300元,工龄工资按30元/年递增;另“五险”单位部分按国家标准执行);
(3)保安人员纳入镇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
九、时间安排
1、7月2日:发布招考公告;
2、7月5日-9日:报名;
3、7月12日:专任教师笔试;
4、7月16日:专任教师面试;
5、7月20日:发布招录结果。
6、7月21-30日,幼儿园新上岗教职工培训。
杨叶镇中心学校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