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部门,各双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设立杨叶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刘平平
工作人员:袁 鲁 袁明富
二、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秸秆禁烧)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保障辖区内环境安全;及时处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群众来信来访;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中共杨叶镇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