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办证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村(社区)反映,也可拨打我村(社区)举报电话13886343360,还可向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27-60670030.
村民委员(社区)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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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评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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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丽文 |
女 |
39 |
智力肢体二级 |
鄂州市中医医院 |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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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