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
二、受理条件及标准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三、申请材料
企业无需申请,即时办理。
四、办事流程
1.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直接提取企业参保相关数据;
2.按规定审核;
3.按时拨付。
五、联系方式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咨询电话: 027-60671361
六、其他说明
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人社部门后台提取企业参保相关数据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批次直接精准发放至企业对公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