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每年发放一次,全年600元
一、帮扶条件
根据鄂州办发〔2014〕2号文件规定,对50年以上党龄(1974年12月31日之前转为正式党员)且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低收入党员,给予定额补贴。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帮扶资金:(1)三年内党员民主评议确定为不合格的;(2)三年内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3)三年内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4)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本人非正常上访或支持他人非正常上访的;(6)其它原因不符合标准的。
二、帮扶标准
困难党员定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每年发放一次,全年600元,市、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各出50%。
三、2024年申报定额补贴名单
马山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