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医疗参保通知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保证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大程度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现就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参保缴费时间
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从2022年2月28号调整至3月31日(含3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自缴费之日第91天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摸清参保缴费底数
建立以政府主导,医保主办、税务配合的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摸底调查工作。市医保部门负责将2022年度参保缴费数据下发各地,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加强统筹,以社区(村)为单位将2022年度参保缴费数据与户籍人口进行比对,摸清已参保(含异地参保)、未参保、死亡、迁移、入伍、外出求学等情况,逐级汇总统计,于2022年6月30日前形成电子档案上报市医保部门。
三、加大督导宣传力度
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已纳入省级县域经济考核内容及市级目标考核内容,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将于3月20日至3月31日组织专班,督导各地完成情况。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对照目标任务,结合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摸底调查情况,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医保政策宣传,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