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事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为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文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申领条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申领流程: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失业保险待遇”,选择“湖北省 鄂州市 鄂州市本级”,然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按照要求和提示填写资料。
注意事项:
1、申领过程选择开通地区时,务必选择【鄂州市市本级】;
2、默认提供社保卡账户,若提供确为社保卡账户,请选择
操作步骤:
图2
图1-图2为电子社保卡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界面及步骤
图3
图3为失业补助金申领信息填写界面
(请保证如实填写,并认真阅读失业补助金申领须知)
若遇到网上申领过程不畅情况,城区可至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一楼就业窗口办理或鄂城区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二楼27号就业窗口;葛店开发区可至广场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办理;华容区可至体育路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办理;梁子湖区可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办理;鄂州市临空区可至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B2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