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阳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00MA9GQGNXXJ |
法定代表人 |
李新贵 |
身份证号 |
4105xxxxxxxxxxxxxxx93 |
文书编号 |
临空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号 |
违法类型 |
车辆泄漏、遗撒物,污染路面 |
违法事实 |
2024年08月06日16时30分,安阳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豫EX1123重型自卸货车运输“石子”至鄂州市宝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受纳处置,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车辆未采取严实密闭的防护措施,造成临空经济区鄂东大道吾悦广场部分路面污染,被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发现。 |
处罚依据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泄漏、遗撒及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清除路面污染物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和《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规定,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泄漏、遗撒或者污染路面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依法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依法应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处罚类型 |
罚款 |
罚款金额 |
0.3 |
处罚内容 |
给予安阳市润兴运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数据来源单位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中心 |
处罚日期 |
2024.10.11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7.10.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