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鹏信物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21MA6CP6PL2X |
法定代表人 |
方友奎 |
身份证号 |
34112**********231 |
文书编号 |
临空综执罚决字〔2024〕第011号 |
违法类型 |
涉嫌泄漏、遗撒,及污染路面 |
违法事实 |
2024年11月20日15时30分,四川鹏信物流有限公司川AAE993重型自卸货车从巨都建材运输“机制砂”至杨叶码头进行受纳处置,车辆行驶过程中,造成巨都建材出来前往杨叶大道红绿灯段部分路面污染。 |
处罚依据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造成泄漏、遗撒及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清除路面污染物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符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市容环卫管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序号7“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违法情节;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经责令改正后,不采取补救措施改正的;2、曾因实施该违法行为被查处,再次实施该违法行为的;3、其他依法应予从重处罚的情形,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依法应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处罚类型 |
罚款 |
罚款金额 |
0.2 |
处罚内容 |
给予四川鹏信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数据来源单位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中心 |
处罚日期 |
2024.12.16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7.12.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