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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湖北省心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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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712MADTRQFM0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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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品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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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临空综执罚决字〔2025〕第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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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类型 |
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流遗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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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07月14日11时30分,湖北省心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罗波驾驶鄂A37155D重型自卸货车从临空经济区马元村5组段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至临空经济区王家堤段受纳处置,车辆行驶至临空经济区孙权大道的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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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依法应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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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型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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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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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给予湖北省心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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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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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5.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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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
2028.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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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