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汉顺晟发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2MA49P8BE5K |
|
法定代表人 |
董炳志 |
|
文书编号 |
临空综执罚决字〔2025〕第028号 |
|
违法类型 |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1月26日15时30分,武汉顺晟发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陶锚驾驶鄂AJP678重型自卸货车,从吾悦华府二期装载建筑垃圾“砌块砖”至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草陂村钓鱼台处空地随意倾倒,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 |
|
处罚依据 |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依法应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
处罚类型 |
警告、罚款 |
|
罚款金额 |
0.5 |
|
处罚内容 |
给予武汉顺晟发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
数据来源单位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中心 |
|
处罚日期 |
2025.12.25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8.12.25 |
|
|
|
|
|
|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