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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镁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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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2MA49CTX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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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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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临空综执罚决字〔2024〕第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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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类型 |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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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湖北镁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鄂州市王子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营业部项目位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将军大道以南、鄂黄第二过江通道以西,2024年03月18日,建设单位鄂州市宏亿博加油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湖北镁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前进场准备,2024年05月08日湖北镁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鄂州市宏亿博加油站有限公司签订鄂州市王子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营业部项目的施工合同,工程建设面积772.33㎡,项目合同价1038000.00元。施工单位湖北镁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2024年11月22日建成并开始试运营。经执法人员现场进一步核实,该工程已经停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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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规定,依法应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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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型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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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
1.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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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对湖北镁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对单位直接负责人汪涛处单位罚款数额壹万元(¥:10000.00元)5%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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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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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5.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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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
2028.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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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