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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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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700MA49C755X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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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侯中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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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临空综执罚决字〔2025〕第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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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类型 |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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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作为燕矶安置社区一期的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物业用房C1区8栋61号至62号商铺之间、C2-2-2、B1-8-2栋用于出租经营,改变物业用房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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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的规定,依法应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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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型 |
警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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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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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给予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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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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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5.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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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
2028.08.08 |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