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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汉金景林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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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2MA49DFYE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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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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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临空综执罚决字〔2025〕第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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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类型 |
车辆轮胎带泥,污染路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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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08月08日10时30分,武汉金景林物流有限公司鄂ARR668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武汉市新洲区年华管业装载货物“水泥管”至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医疗健康产业园(在建工地)受纳处置,车辆行驶过程中,因车辆轮胎带泥,造成将军大道鄂州市临空经济区医疗产业园(在建工地)部分路面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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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造成泄漏、遗撒及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清除路面污染物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依法应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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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型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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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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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给予武汉金景林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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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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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5.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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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 |
2028.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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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