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管理等工作;
4.负责住房制度改革;
5.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6.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7.负责建设工程的预算、设计、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
8.负责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管理;
9.做好新(改、扩)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抽查,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城镇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经营与服务、设施保护、安全以及工程建设等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等工作;
10.负责协调人防工作;
11负责廉租房、公租房、人才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12.负责居民小区物业的行业管理;
13.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供排水、热力、污水处理和勘测设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局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正科级规格,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组成。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计2515.28万元,比上年减少958.46万元,减少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5.28万元,占收入的100%。
收入减少原因:去掉了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管养费用。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2515.28万元,比上年减少958.46万元,减少28%。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0.6%; 项目支出2500.28万元,占总支出的99.4%。本年支出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1519.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0.4%;农林水支出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交通运输支出568万元, 占本年支出的2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5.9%。
支出减少原因:去掉了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管养费用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人员经费0.00元,统一编列入组织人事局预算,无增减。
2、公用经费15.00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增加原因:部门实际工作人员较去年增加1人。
3、其他项目经费2500.2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工作经费、住建行业工作经费、农村公路建管经费、引人聚才政策补贴、临空经济区防洪排涝规划、土储中心专项业务费用等业务经费支出,减少原因:去掉了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管养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较 2023年增加了0.04万元;增加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89.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00万元,服务类采购989..00万元,工程类0.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的总体情况分析。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244,348,716.73元,较上年增加117.88%。负债总额0.00元。净资产244,348,716.73元,较上年增加117.88%。
1、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427,321.38元,占资产总量0.17%;固定资产73,167.42元,占资产总量0.03%;无形资产0.00元,占资产总量0%;公共基础设施243,848,227.93元,占资产总量99.80%。
2、固定资产构成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73,167.42元(账面原值)。其中,配置通用设备67,422.48元,占92.15%;配置特种动植物5,744.94元,占7.85%。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主要用于交通工作经费、住建行业工作经费、农村公路建管经费、引人聚才政策补贴、临空经济区防洪排涝规划、土储中心专项业务费用等业务。2024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15.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对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系统评价、认真总结,掌握了资金的明细用途,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了项目资金的使用,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 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 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 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 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