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推进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查处行政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3.完善临空经济区相关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划分,接受临空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导和监督;
4.受市直部门委托。负责行使市直部门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5.承担临空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综合执法中心是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区直部门。单位预算由本级完成。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计为1151.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7.07万元,增加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1.74万元,占收入的100%。
收入增减原因:人员变动、增加了执法制式服装更换费用。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1151.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7.07万元,增加18%。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0.01%;项目支出1137.74万元,占总支出的99%。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89.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城管执法支出3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0%;其它城乡社区管理支出1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1%。
支出增减原因:人员变动、增加了执法制式服装更换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人员经费0元,增减原因:统一列入组织人事局预算。
2、公用经费1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 国(境)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增减原因:人员变动。
3、其他项目经费1137.7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管执法业务经费支出等业务经费支出,增减原因:人员变动、增加了执法制式服装更换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较2024年增加了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本单位暂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的总体情况分析。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75.2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2%。负债总额0元。
净资产75.22万元,较上年减少0%。
1、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0元,占资产总量0%;固定资产75.22万元,占资产总量
100%。
2、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36.93万元(账面价值),占固定资产的49%。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运转类
为开展日常业务提供资金,保障临空经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业务专项类
1、加大控违查违工作力度,对新增违建零容忍,有计划有步奏拆除历史违建,保持控违查违高压姿态。
2、开展执法宣传培训活动、强化日常监管、加大辖区内违法建设树立城管执法良好形象。
3、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4、针对不规范设置的、年久失修钢架已开始生锈腐蚀的墙体广告,以及乱粘贴喷涂的野广告,逐片进行强化整治和清理,确保全区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
5、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处置快捷高效的
工作机制,提升城管系统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
6、聘请第三方机构采取隐蔽作业方式,对临空经济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检查考核,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7、搭建全市互联网共享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和信息化追溯
2025年预算支出1151.74万元,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同时,拟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依法公开。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单位资金:是指除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