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空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173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9%,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13.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7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5.6%。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12.4%。
2.支出执行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602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6%。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9%,同比增长47.9%;
公共安全支出55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5.6%,同比下降1.7%;
教育支出198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9%,同比下降22.6%;
卫生健康支出61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9.2%,同比增长19.9%;
节能环保支出16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1.3%,同比下降17.7%;
城乡社区支出1581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8.1%,同比增长194.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9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同比增长81.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1%,同比下降1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0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同比下降44.1%。
3.财政收支平衡:收入总计33392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749万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658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000万元、地方一般政府转贷收入5300万元;支出总计333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253万元、预计上解支出3033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33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支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831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2%,同比下降27.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555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8%,同比下降29.2%。
2.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6175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83106万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5765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532万元、调入资金25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8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6175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554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21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因尚未年终结算,全区预算的执行数均为预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市财政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我们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年底,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970242万元,未超过省级下达限额,法定债务风险评估结果为黄色等级地区。
二、临空区2026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
编制执行好2026年财政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2026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科学、细化编制;综合预算、全面完整;勤俭节约、注重绩效。全区财政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财政收入。全区财政总收入安排234807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8.5%。
2.财政支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减少10%。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92万元,同比下降26.2%;
公共安全支出5175万元,同比下降6%;
教育支出21350万元,同比增长7.6%;
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同比增长3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93万元,同比增长26.8%;
卫生健康支出6176万元,同比下降0.3%;
节能环保支出1852万元,同比增长14%;
城乡社区支出126827万元,同比减少23.2%;
农林水支出8639万元,同比增长15.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996万元,同比增长0.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85万元,同比增长0.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9万元,同比增长24.9%。
3.财政收支平衡。收入总计30364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5000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55307万元、上年结余43333万元;支出总计303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000万元、预计上解支出3033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430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174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88000万元、预计上级转移性收入23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1741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37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03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及建议,直面问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升预算管理质效
一是构建零基编制新机制。全面摒弃“基数+增长”模式,实行“预算归零—项目论证—分类排序—绩效挂钩”全流程管理。按“政策—项目—资金”三层穿透式管理要求,建立保障类、发展类、其他类“三层级”预算排序机制,优先保障“三保”及机场配套、产业培育等重点支出,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的不安排后序支出。
二是强化资金统筹整合。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对方向相近、用途类同的跨部门项目,推行“一个牵头部门、一本政策台账、一套筹资方案”管理。统筹“四本”预算资金,盘活存量资产和闲置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临空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避免资金分散使用。
三是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制定涵盖办公运转、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支出标准清单,将支出标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硬化标准约束,杜绝经验决策和超标准支出。
(二)坚守过紧日子底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从严压减非刚性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等开支,坚决取消非必要、非刚性项目,清理“僵尸预算”和重复投入项目,将节省资金向重点领域倾斜。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保障。优先保障 “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足额落实公职人员薪酬、政务服务等运转经费。聚焦安置小区建设、农村污水治理、就业帮扶等民生短板,加大普惠性、基础性民生投入,同步保障花湖机场航线拓展、临空产业园配套等发展类重点项目。
三是严控政府投资项目。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准入机制,所有项目需履行完整决策程序,开展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未通过论证的一律不纳入预算,杜绝盲目投资和铺张浪费。
(三)多措并举增收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培育壮大优质财源。围绕航空物流、高端制造、跨境电商等主导产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产业链项目落地,培育稳定税收增长点。盘活国有“三资”,规范土地出让收益、国有平台公司经营收益管理,提升非税收入质量。
二是强化收入征管提质。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收缴,依托信息化手段精准监管税源,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收入占比,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性。
三是推进绩效管理全覆盖。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实现所有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对评价“优”的项目优先支持,“中”的按比例扣减预算,“差”的直接取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守牢财政安全底线
一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债务管控要求,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排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二是强化资金全程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资金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闭环监控。建立财审联动管理闭环,审计结果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支出行为。
三是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完善财政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强化工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夯实财政工作基础,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深化数字财政建设。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推动数据贯通共享,提升预算编制、执行、核算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财政政策、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专题培训,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财政队伍。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财政与区直各部门、重点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精准对接需求,优化财政服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新的一年,新的奋斗。2026年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做好全年财政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紧扣省、市决策部署,锚定临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守过紧日子底线,聚焦“增收、节支、提效、防险”四大重点,精准配置财政资源,为花湖机场枢纽建设、产业集群培育和民生保障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具体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如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地方固定收入(如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大部分非税收入等)、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如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60%、40%等)三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六、调整预算
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七、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八、上解支出
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缴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资金。
九、一般债券
指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十、专项债券
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十一、新增债券
指在上级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内、由省级政府统一发行、用于公益项目资本性支出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十二、“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三、三保
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十四、零基预算
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十五、预算管理一体化
指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附 件:2026年临空预算草案(临空)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