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
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8.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优秀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先进个人典型事迹。
9.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1.开展国防动员、国防教育、驻地部队协调服务等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工作,包括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待抚恤、帮扶解困、权益保障及其他管理服务工作;
13.做好退役军人优抚优待、“八一”和“春节”慰问、权益维护等工作。做好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金发放、帮扶援助等工作。做好及时收集各类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正科级规格,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组成。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本年收入预计为1245万元,比上年增加207万元,增长19.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万元,占收入的100%。收入增加原因:优抚工作补助和优待金项目经费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本年支出1245万元,比上年增加207万元,增长19.94%。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2%;项目支出1243万元,占总支出的99.8%。本年支出构成为:公用经费支出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2%;部门运转支出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5%;安置就业支出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4%;双拥工作支出1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优抚工作支出8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80万元,占本年支出14.5%。支出增减原因:部门运转经费增加23万元,双拥工作经费减少33万元,优抚工作补助支出增加137万元。安置就业经费减少8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加18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人员经费0元,统一编列入组织人事局预算。
2、公用经费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增减原因:无增减。
3、其他项目经费12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转经费、安置就业经费、双拥工作经费、优抚工作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2025年无变化;增减原因为:无增减,统一编列入管委会机关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具体情况,本单位属于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6 年我中心围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主责主业,设立双拥工作项目、优抚工作项目等,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总体绩效目标: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政策,精准开展优抚帮扶、就业扶持、矛盾化解,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维护辖区退役军人领域安全稳定。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中心将充分发挥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工作职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立足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特点和需求,以帮助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及时就业为工作目标,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家庭优待金等,保障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
(五)单位资金:是指除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九)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十)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之外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