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重要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5〕5号)文件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现结合区域教育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决策部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工作措施,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年巩固率达到100%,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零辍学确保。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区公安、民政、财政、市场监管、司法、卫健、妇联、团工委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社会事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控辍保学日常工作。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职责
(一)教育部门:1.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主体责任;2.加强对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开展辍学情况排查,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实行动态管理;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工作,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吸引力;5.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规范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利用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为控辍保学提供数据支撑。
(二)乡镇政府:1.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建立包保责任体系,将控辍保学任务分解落实到人;2.组织和督促村(居)委会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春秋两季开学的第一个月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辍学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辍学学生动态,做好劝返复学工作;3.协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贫困家庭、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必要的帮扶救助,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4.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三)公安部门:1.依法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2.协助教育部门、乡镇政府查找、劝返辍学学生,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3.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及时为适龄儿童少年办理户籍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人口信息准确,为控辍保学提供数据支持。
(四)民政部门:1.加强对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救助,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2.配合教育部门、乡镇政府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对因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导致辍学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帮扶支持。
(五)财政部门:1.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确保教育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资助政策,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资助标准和覆盖面,解决学生因贫辍学问题。
(六)市场监管部门:1.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等,整治流动摊贩,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和市场秩序;2.配合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对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七)司法部门:1.开展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控辍的良好氛围;2.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依法进行诉讼,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
(八)卫健部门:1.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鉴定和入学安置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2.争取上级残联资金支持,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帮助其克服学习和生活困难。
(九)妇联:1.组织开展关爱女童行动,加强对女童的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2.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贫困家庭女童、留守儿童等提供学习、生活上的帮助,鼓励她们完成义务教育。
(十)团工委:1.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进取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2.组织志愿者队伍,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帮扶,助力控辍保学工作。
五、方法措施
(一)广泛宣传,依法治辍。每年3月和9月是控辍保学活动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做到辍学学生及时劝返到校,失学学生及时送教上门。区社会事务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区管委会和所在乡镇汇报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对学校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由教育、扶贫、公安、司法及乡镇、村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劝返学生复学。
(二)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区社会事务局、各乡镇派出所和扶贫办要做好对接,依托学籍、户籍管理系统和扶贫精准资助系统,督促各校认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加强学籍档案管理,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三)减负增效,规范办学。各中小学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广大教师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挖苦、讽刺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要与学困生、贫困生结帮扶对子,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依托少年宫、学生社团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有效防控新增辍学。
(四)关爱学生,以情控辍。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要求安排干部和教师,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和“心灵驿站”建设,寄宿制学校要开通“亲情电话”和“网络亲情教室”,切实做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他们安心学习,以真情实感留住每一位学生。
(五)帮困助学,以资控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两免一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救助机制,积极动员联系公益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方式,对贫困学生实施精准帮扶。全面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全区每一个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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