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提升服务与监管水平,遏制违法办学行为,消除无证无照办学现象,维护校外培训机构良好秩序。
二、执法检查对象
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检查的重点是:
1.无证无照举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2.违规开展全日制学科类培训的机构;
3.存在违规收费、超纲超前教学的机构;
4.存在在职教师参与任教的机构;
5.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
6.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的培训机构;
7.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培训机构。
三、检查人员及方法
1.人员安排
区社会事务局: 杨安强、汪雯
区市场监管局:姜永宁
区消防救援队:刘立群
2.检查方法
区社会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三部门组成专班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查验营业执照等是否齐全,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逐家现场下达“责令停止办学通知书”,提出关门整改时间期限;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机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时完成整改。
四、时间安排
2021年4月29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部门严格执法,对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机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凡发现无证无照办学的,一律予以停业整改。
2.认真履行职责。要本着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要求全面细致检查,不漏一处,不失一项,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3.严肃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擅自向培训机构通报信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要严肃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