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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9

  一、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

  湖北省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二、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

  用于农机作业补贴、农机装备补短板核心技术应用攻关、北斗农业领域大规模集成应用、粮食烘干能力提升工程等。购机者自主购机,购置在我省补贴范围内机具均可按相关程序申领补贴。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外,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机购置累加补贴。

  三、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

  鄂财农发(2021)18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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