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发展中心、各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临空经济区2023年“双减”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4月23日
临空经济区2023年“双减”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动“双减”改革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较重的课业负担,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3〕6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3年“双减”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3〕5号)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鄂州市2023年“双减”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3〕1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2023年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全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市“双减”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肩负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同构建国家、省、市、区四级联动督导工作机制,推动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长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在3年内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督导内容
以中央和省市区对“双减”的部署要求及其系列配套文件为基本依据,全面督导学校教育教学、课后服务、作业管理、校外培训治理等方面情况。紧盯学校作业布置统筹不够、作业质量不高、课后服务质量不高、“五项管理”落实不到位、学校办学不规范、未落实“零起点”教学、设置重点班、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等学科教育落实不到位,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存在盲区、预收费监管不到位、艺考培训机构治理难度大等问题,强化督导整改力度(全区“双减”教育督导重点内容清单附后)。
三、督导方式
1.纳入乡镇中心学校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区社会事务局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2023年乡镇中心学校综合目标考评重点内容,建立评价要点和问题清单,督促重大政策要求落实和目标完成。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双减”工作的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把从上到下抓落实的链条有序贯通起来,确保“双减”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纳入全区开学重点督查与“每月必督”常态督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重点督查与学期常态督查工作方案》及《2023年鄂州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每月督导工作重点》,突出“双减”督查内容,加强开学重点督查,做到每月必须督查,层层组织自查与督查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对辖区学校组织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加强对辖区内全部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督。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对各乡镇进行不定期督导,并延伸到部分基层学校和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督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战线九个督导组组织对各市(州)全覆盖式督导,对部分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实地督查。各乡镇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及省教育厅明查暗访工作,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实实在在的成效落实“双减”督导工作任务。
3.纳入区责任督学实地督导重点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全区责任督学作用,组织责任督学常态化开展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明察暗访。关注学校“双减”工作落实落细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责任督学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挂点督导,通过责任督学广泛受理和核实举报、投诉,听取师生、家长和社会意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办力度。区社会事务局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组,统一组织推进全区“双减”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信息通报、协调推进、督导问责工作机制。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要完善“双减”督导工作机制,比照区“双减”督导“一号工程”工作组,建立各乡镇“双减”督导“一号工程”工作组,健全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和责任清单,明确每一项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双减”督导工作可落实、可考核。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组织辖区内责任督学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进展较慢的学校进行重点督查,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加强整改督办力度。要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和开展问题查处,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社会风气。
2.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及时发现并总结推广本乡镇的典型经验和好做法,树立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定期向社会宣传“双减”工作做法和督导工作成果,认真总结督导工作经验,形成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要指导督促责任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文明督导,严防形式主义;组织责任督学多渠道、多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学校、家庭、全社会积极参与“双减”工作,增强工作合力。
3.及时提交材料。4月29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提交2023年“双减”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实施方案。6月15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提交1篇“双减”督导优秀工作案例,推荐1名“双减”督导优秀责任督学(附简要工作事例)。11月5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提交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及有关数据信息(详见附件)。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按时将以上材料电子扫描版(盖章)报区社会事务局。联系人:余章军,电话:027-60670137,邮箱:491688769@qq.com。
附件:1.临空经济区“双减”督导“一号工程”工作组
2.临空经济区“双减”教育督导时间安排
3.临空经济区“双减”教育督导重点内容清单
4.“双减”教育督导问题整改督办单(模板)
5.2023年“双减”督导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临空经济区“双减”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组
组 长:刘 杜 区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余章军 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成 员:余耀中 新庙镇教育干事
闵志伟 燕矶镇教育干事
郭立宝 杨叶镇教育干事
徐丽敏 沙窝乡中心学校校长
杨安强 区社会事务局干部
钟鹏程 区社会事务局干部
吴国干 区社会事务局干部
谈学军 区社会事务局干部
区教师发展中心承担区“双减”教育督导工作会商研判、信息通报、协调推进等事务,负责全区“双减”教育督导工作的综合协调。
附件2
临空经济区“双减”教育督导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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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督导事项 |
时间安排 |
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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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乡镇中心学校 综合目标考评 |
2023年度 |
区社会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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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责任督学 重点督导和随机督导 |
1.开学重点督查。在春、秋季开学前后半个月内进行。 2.常态督查。采取不定期督导或“四不两直”暗访式督查。 |
区社会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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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责任督学 实地挂牌督导 |
“每月必督”常态督导。坚持每月一次。 |
各乡镇中心学校 |
附件3
临空经济区“双减”教育督导重点内容清单
单位(学校): 督导人员: 督导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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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主要内容 |
完成情况 |
存在问题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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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教 育 教 学 |
1.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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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质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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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组织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区域性或跨校际考试;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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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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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管理 |
5.学校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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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班级加强作业布置统筹,加强校内监督。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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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升作业设计质量,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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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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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 服务 |
9.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课后服务,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对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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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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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课后服务内容符合“双减”政策要求;不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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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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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课后服务收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补助及课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耗材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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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课后服务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或者规范引进校外资源参与课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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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外 培 训 治 理 |
15.不再新批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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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应监管尽监管”,并实现全国校外培训监管平台全流程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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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变相违规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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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执行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政府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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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前超标超纲培训,不得强化应试思维,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留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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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从事培训的教学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将从业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请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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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不得使用培训贷缴纳培训费用。按照规定开据合法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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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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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全面清理校外培训广告,社会面培训广告基本“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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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培训场所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疫情防控等管理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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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有效化解、处置校外培训领域涉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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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双减”教育督导问题整改督办单(模板)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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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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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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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含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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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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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2023年“双减”督导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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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中心学校 综合目标考评 |
实地督导县(区)数量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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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督导学校数量 (所),其中: 小学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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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督导校外培训机构数量 (个),其中: 学科类 ,非学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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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 到校督导 工作情况 |
落实内容 |
合计 |
小学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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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责任督学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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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督导学校数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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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已出具整改通知书及问题清单(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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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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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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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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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整改 落实情况 |
整改进展 |
合计 |
小学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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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学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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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学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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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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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问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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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整改问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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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
督导部门问责情况 |
合计 |
其中:区教育督导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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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督办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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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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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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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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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经验 |
共发现典型经验 例(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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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校整改落实情况”栏中,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正在整改问题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