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低年级段(1-3年级)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时间观念和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家校协作、责任明确、方便高效”的原则,确保接送工作有序、顺畅。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低年级段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下同)。
第二章 接送时间与地点
第四条 接送时间
1.上学时间:上午 8:10之前;中午12:50之前
2.放学时间:中午12:35; 下午 4:50
第五条 接送区域(“爱心通道”与“等候区”)
1.学生入校通道: 校门口划定指定区域,学生在此与家长告别,自行进入校园。家长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2.班级放学点: 在校门外广场或指定安全区域,设立清晰的 “班级等候区” 标识牌。
3.车辆即停即走区: 在学校附近道路划定“即停即走”区域,供家长开车短暂停靠,学生快速上下车,避免长时间停车造成拥堵。
4.非机动车停放区: 指定区域供家长停放自行车、电动车。
第三章 家长职责与要求
第六条 准时接送
家长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尤其是放学时,避免让孩子长时间等候。如因故迟到,应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
第七条 定点等候
放学时,家长须在指定的“班级等候区” 等候,不拥挤在校门口,不影响学生路队通行。
第八条 凭证接送
1.每位学生配发1-2张接送卡,家长持卡接送。
2.放学时,老师见到接送卡后方可将学生交予家长。
3.若委托他人代接,家长必须提前电话或短信通知班主任,并告知代接人姓名、关系及身份证号。代接人需持接送卡并凭有效身份证件接走学生。
第九条 文明与安全
1.车辆管理:驾驶汽车的家长请遵守交通规则,即停即走,不随意调头,不鸣笛。
2.个人行为: 不在校门口吸烟、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3.通讯畅通:确保手机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班主任。
第四章 学校职责与管理
第十条 教师值班
1.护导教师:每日安排行政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接送区域值勤,疏导交通,处理突发事件。
2.班主任: 放学前组织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人数,将学生安全带领至指定放学点,与家长完成交接。
第十一条 保安职责
1.维护校门口秩序,警惕可疑人员。
2.协助管理车辆停放。
3.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协助教师保障学生安全。
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
学校定期通过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教育。
第十三条 信息沟通
1.建立班级家长群,用于日常通知和紧急联系。
2.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学校会通过官方渠道提前发布接送调整通知。
第五章 特殊情况处理
第十四条 家长迟到
1.老师会将学生带至校内的 “延时等候区” (如门卫室旁、教室办公室),并联系家长。
2.家长接到通知后应尽快赶到,并向老师致谢和致歉。
第十五条 学生无人接
放学后,若所有学生已被接走,仍有学生无人接且联系不上家长,老师应将其带回办公室看护,并持续联系家长,直至安全交接。
第十六条 变更接送人
若长期变更接送人(如改为托管机构),家长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上代接人身份信息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制度告知
本制度应在新生入学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学校官网/公众号等方式向全体低年级家长公布,并请家长阅读后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生效与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解释权归白沙小校长办公室。
杨叶镇白沙小学
2025年8月30日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