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门户网发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作了报道,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门户网已转载。为在全市范围内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下称《清单(2022年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严禁在“全国一张清单”外另设显性或隐性清单,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行政许可、企业登记、投资审批等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清单(2022年版)》,把好准入关口。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加快审批制度改革。《清单(2022年版)》中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各有关部门要逐项对照,细化责任分解,全面完善“四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修订工作标准,实现流程再造,公布办事指南;围绕“五减”(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对现行不符合《清单(2022年版)》规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立即修订或废止。
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在门户网转载《清单(2022年版)》,可对涉及本部门职责事项进行单独标注。要切实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清单(2022年版)》知晓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把握投资、创业方向。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规范表述,公布本部门清单事项的名称、流程和办理要件,确保市场主体看得懂、能操作。
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各有关部门要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排查,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2022年版)》实施过程中可放宽的领域和行业,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以便及时向上反馈,为国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清单(2022年版)》提供参考。相关工作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反馈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收集与处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五、全面落实准入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相关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评估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责任追究等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被国家主管部门通报,则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扣分并提请追责问责。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203/t20220325_1320231.html?code=&state=123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州市商务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