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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鄂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00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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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焱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普法宣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农村普法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都十分中肯,对我市加强农村地区普法宣传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引导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为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我区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培养“法律明白人”。推动各乡镇积极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将其作为政策法规引导员、社情民意调查员、法律服务先行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主要由村(居)、社区两委干部、镇政府及各镇直机关聘用干部、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致富带头人等组成。他们为群众讲政策、调纠纷、普及法律知识,成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同时,组织乡镇司法所定期举行“法律明白人”培训班,邀请驻村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同时依托“全国智慧普法统一平台”让“法律明白人”以自学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送法。推动乡镇与综治部门、派出所、中心学校等部门,定期到机关、企业、学校、村湾社区开展法治宣讲。例如,在“4.15”国家安全日期间,辖区新庙镇联合派出所、综治办到鄂州中专开展法治讲座,有效激发学生学法热情。推动教育部门为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定期在校园内开展法治教育,普及青少年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守护校园安全。推动各乡镇针对不同类型的群众,制定不同的宣传方案,对村湾留守人群特别是老年人,通过列举剖析一些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以案释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三是开创普法送法新模式。辖区各乡镇在以传单、横幅、宣传单等传统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联动创新,如通过联合政法部门开设互动性强的“模拟法庭”,让学生们更生动、直观地接受法律知识熏陶,与宣传、环保部门以专题文艺晚会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辖区沙窝乡所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在传统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的基础上,以播放法治微电影、举办法治大讲堂、举行普法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下一步,临空经济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农村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及阵地建设。深化农村法治教育宣传,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职责,定期到村开展法治讲座,普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持续选树培育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典型,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效应。

  二是增强领导干部普法责任意识。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工作,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普法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加强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强化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力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发挥各类基层作用,坚持全民普法、全民守法,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让依法工作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

  三是持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持续开展学法活动,推动各村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学习,长期坚持普法学习教育,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采取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村广播等传统方式和各村微信群、直播等新媒体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各村网格员通过村内微信群转发与农村生活相关的视频、音频、文字等法律知识,对普法讲座进行直播,增强村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动员在校学生向家长普法,推动农村普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最后,真挚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地区普法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主管领导:姜剑飞,联系电话:027-6067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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