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关键领域为: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督机制。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基础制度、要素市场、环境质量、市场开放、市场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清“路障”、除“门槛”、破“天花板”,提出具体行动举措,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
按照《工作要点》安排,今年我省市场体系建设将推进一批重点改革事项。在基础制度上,我省将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办案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在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方面,也有颇多亮点。比如,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智力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探索设立引才专项基金等。
“《若干措施》充分考虑了国家文件各项举措的事权范围,属于国家事权的突出抓好贯彻落实,属于省级事权的突出系统部署,每项举措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细化实化年度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廖志慧、薛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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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左右,基本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
高标准市场怎么建?省发改委介绍,着重从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督机制等关键领域发力推进。
补齐短板,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和难点。
针对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新型要素快速发展但相关市场规则建设滞后等问题,《若干措施》分市场提出了对策。
对土地市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包括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制度;遴选部分县(市、区)先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和发布实施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准入及交易规则等。
对劳动力市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人力资源质量。《若干措施》提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进一步改进完善武汉市积分落地办法,探索推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落地工作。
对资本市场,加大“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实施上市后备企业“种子计划”,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全方位推动企业上市。扩大县域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及“三农”债券。
对技术、数据市场,推动组建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立数据要素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健全数据生产、确权、流通、应用、收益分配机制。
拓展深度,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
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衡量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依据。
针对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消费者维权能力较弱、市场基础设施区域发展不均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若干措施》一一作出部署。
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我省将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加快制定满足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社会治理需求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编制发布《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
从交通、物流到冷链,更多市场基础设施将互联互通。我省全面推进智慧交通行业通、部门通、区域通、社会通工程,支持城乡接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也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
高标准的市场开放不仅体现在国内外开放领域的持续扩大,更体现为开放深度的持续拓展。
我省将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重点领域,减少市场准入限制。我省还将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培育和认定一批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争创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提升水平,完善现代市场监督机制
提升监管水平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前提,也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针对监管协同性不足、信用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我省将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动态调整、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依法监管的前提下,凸显正面激励机制。除投诉举报外,对信用风险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
《若干措施》还提出,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我省将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细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现医药企业守信承诺基本覆盖。
我省还将加大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检测预测预警,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廖志慧、薛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