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
为有效推动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全覆盖,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1〕2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鄂州政办电〔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现将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均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国家和省、市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要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全区各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区实际对抽查计划进行细化和补充,统筹制定我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区各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抽查计划和内容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报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抽查事项发起部门要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抽查事项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发起部门履行相关职能,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
三、全区各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抽查计划发起部门应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四、全面推进企业风险分类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在制定和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时,应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附件: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附件
临空经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实施时间 |
1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 |
各类学校 |
5% |
区社会事务局(教育)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3月-10月 |
2 |
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 |
10% |
区社会事务局(教育)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3月-10月 |
||
3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 |
10%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区社会事务局(教育) |
3月-10月 |
||
4 |
对娱乐场所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
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卫生状况、制度等情况的检查 |
各类娱乐场所 |
5% |
区社会事务局(文旅) |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
5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 |
各类宾馆、旅店 |
3% |
区公安分局 |
区社会事务局(卫健)、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 |
|||||||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 |
|||||||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 |
|||||||
宾馆、旅店明码标价 |
|||||||
6 |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
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 |
爆破作业单位 |
5% |
区公安分局 |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 |
|||||||
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 |
|||||||
7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
1% |
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1% |
|||||
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
1% |
|||||
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1% |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
1% |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
1% |
|||||
8 |
种畜禽质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检查 |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
1% |
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1% |
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
9 |
消防产品检查 |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
15%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10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
全市直管工业企业 |
>50% |
区经发局 |
区应急办 |
10月底前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 |
|||||||
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 |
各类工业企业 |
20% |
区社会事务局(卫健) |
区组织人事局(人社) |
10月底前 |
||
1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
20% |
区社会事务局(文旅) |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
12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业务抽查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
20% |
区社会事务局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
20% |
|||||
13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
3% |
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分局、区社会事务局(文旅)、区财金局 |
10月底前 |
14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 |
房地产开发、物业、中介、估价、租赁等房地产从业单位 |
20% |
区城建局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情况 |
|||||||
15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
20% |
区城建局 |
区组织人事局(人社) |
10月底前 |
建筑市场竣工验收及消防情况 |
20% |
区城建局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
|||
16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 |
燃气经营企业 |
20% |
区城建局 |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 |
|||||||
17 |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社会事务局(水利) |
10月底前 |
18 |
劳动用工监管 |
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 |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 |
10% |
区组织人事局 |
区城建局、区财金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劳务派遣用工 |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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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抽查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
≥5%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经发局、区城建局、区社会事务局 |
6-10月 |
20 |
水路、港口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对港口经营情况 |
港口经营者 |
10% |
区城建局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0月底前 |
21 |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游泳池 |
20% |
区社会事务局(文旅) |
区社会事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