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鄂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经市委同意,现将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鄂州市自来水价调整(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 | 市发改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 |
2 | 鄂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 | 市发改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 |
3 | 鄂州市出租车运价调整 | 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 |
4 | 鄂州市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5 | 鄂州市声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6 | 鄂州市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市住建局 |
7 | 鄂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 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