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承担着创新空港型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模式的重要历史使命,目前正处于起步建设发展的关键阶段,在建拟建工程项目多,对外交流、商务洽谈十分频繁,重点产业项目也将陆续落地导入。
为按照武鄂同政策、同流程、同标准要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高端企业、高端产业、高端人才聚集,持续增强发展后劲,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临空经济区实际情况,区经发局牵头起草了《市临空经济区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区分管领导指示要求,征求了区直相关部门、双管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意见。
经广泛征集意见,共收集到修改意见13条,采纳情况如下:采纳区党政办意见,在第2条责任单位中增加临空集团工程部,在第27条责任单位中增加临空集团投融资部。采纳区纪检工委意见,删除成员单位:陈凯、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采纳区行政审批局征求意见第17条:“10”项以上主题事项网上联办改为“5”项以上主题事项网上联办,第19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改为“区政务大厅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在园区、楼宇、社区、银行和通讯网点”改为“在社区、银行和通讯网点”,“120项高频事项挂接鄂汇办”改为“推广鄂汇办APP”,第44条“12345热线服务”改为“按要求及时处理12345服务热线中涉及我区工单”。采纳区财政金融局意见,第30条责任单位增加鄂州市税务局临空经济区分局。采纳区社会事务局征求意见鉴于无法检相关职能,删除41、42项(立审执)。
经多轮修改完善、多方沟通协调,形成了提请今天会议审议的讨论稿版本。
二、相关建议
1.建议会议审议同意《市临空经济区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后提请区党工委审定。
2.建议参照市级行文以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印发实施。